如何選擇券商
   至 2004 年底,已開業的獲聯交所交易權的經紀公司? 490 家,已開業獲期交所交易權的經紀公司為 126 家。香港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分三類,即以機構為主要服務物件的十幾家歐美大投行的亞洲公司、以中小客戶為主要服務物件的 400 多家香港本地中小型經紀行及部分銀行。歐美大投行憑藉強大的業務實力佔據了發行業務 2/3 和經紀業務一半以上的市場份額,而 400 多家本地中小型經紀行和銀行分割餘下的市場份額,競爭非常激烈 。
   香港證監會及交易所並不保證經紀公司的信譽及對投資者的償付責任,如經紀公司發生支付危機或破產,根據 2004 年 3 月 31 日生效的“證券期貨條例”,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最高賠償是每個帳戶每人 15 萬港幣。因此,投資者在選擇經紀公司前,須審慎比較,從不同渠道瞭解經紀公司的業務類別、資信、業務資格等情況,選擇可靠的公司處理投資事宜。
確保經紀公司及經紀持有證監會發出的適當牌照
  在香港證監會網站上發佈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紀錄冊”一欄,投資者可查閱經紀及機構的註冊資料,包括其獲發牌從事受監管活動的類別。如從事股票買賣的經紀公司應持有第 1 類牌照,而從事期貨交易的經紀公司則應持有第 2 類牌照(相關牌照及其從事各項業務的類別詳見第二章受證監會監管的證券業務及各類註冊人可從事的業務)。
   香港證監會的公?紀錄冊載有持牌機構及個人的詳盡資料,包括他們的姓名、名稱、聯絡方法、每個牌照所附帶的條件、過去 5 年的紀律處分紀錄及每個機構處理客戶投訴的渠道。同時,紀錄冊亦會列出負責監察個別機構進行監管活動的負責人員的姓名,以及可以進行有關受監管活動的業務代表的名單。
   銀行從事證券及期貨業務,則由金管局監管。投資者可在金管局網站上,查閱銀行經營證券及期貨業務的從業人員及主管人員的名單。進行證券及期貨業務的銀行也須向證監會註冊,證監會的公?紀錄冊也會列出這些註冊機構的名稱及它們的主管人員的姓名。
   此外,在香港交易所網站的“交易及結算所參與者”中,可查到所有聯交所和期交所開業和交易權持有人的名單。
   如果想通過香港經紀公司買賣海外股票或期貨,首先要查證相關的經紀公司有否向經營業務當地的監管機構領有適當的牌照。香港證監會並無權力監管海外交易活動,也不能監管在香港以外營運的經紀公司。
比較不同經紀公司的服務

   2003 年 4 月 1 日,香港取消最低傭金制度。視提供的服務不同,各家經紀公司在徵收傭金、交收費及股份存倉費等收費上會有一些差異。有些經濟公司收費低廉,但服務只限於在買賣指示的執行,另一些則會同時提供一系列如研究及投資顧問等其他服務。此外,一些經紀公司會提供網上交易服務、全權委託帳戶或保證金帳戶(又稱“孖展帳戶”)等特別服務,另一些隻允許客戶開立現金帳戶。投資者在選擇經紀公司時要多作比較。開戶前,應先仔細瞭解各項收費細則及提供的服務類別,收費最低的經紀公司有時未必是最適合的。